管理员
无线论坛管理员
- 注册时间
- 2004-10-2
- 金币
- 35084 个
- 威望
- 404 个
- 荣誉
- 114 个
累计签到:119 天 连续签到:3 天 [LV.200]无线新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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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要求
1)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;
2)注册时间在2个月以上并且发贴量大于150;
3)在论坛综合表现良好,得到其他坛友和申请版当前版主的认同优先选择;
4)热情地为论坛会员服务、解答疑难;
5)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保证版面的管理工作;
6)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及修养,对待管理工作认真负责;
7)在PR值4以上论坛担任过管理、超版、版主的将优先考虑;
8) 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,尽可能多与论坛管理团队其他成员交流联系;
9)自愿接受论坛及网友的监督,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论坛统一管理,自觉维护论坛形象;
10)对所要申请的版块运作了解,熟悉此版块的相关技术;有引导版块发展方向的能力;
11)认同Anywlan的网站文化。
2.申请流程
在『会员建议&版主申请』发贴并按格式填写申请:
- 申请【所申请的板块名称】版主申请表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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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您在本论坛ID:
- 性 别:
- 年 龄:
- 申 请 版 面:
- 目前居住城市:
- 职业以及特长:
- 您的联系方式:(QQ/ICQ/MSN等)
- 日均上网时间:
- 是否做过版主:(主要指其他的论坛)
- 经常活动版面:(本论坛上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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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您认为版主的职责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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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您申请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是什么?
- (主要阐明您为什么要做该版版主,以及让我们相信,您有管好该版的能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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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对您所申请的版面,您认为应该如何发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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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对本论坛繁荣的建议以及看法:
-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复制代码 3.产生
(1)采取个人申请、版主及论坛管理员内部推荐的申报制度。
(2)自主申请,按版主申请格式认真填写并在『会员互助&意见&建议&版主申请』版块提交,由超版就其申请资格进行审核。审核主要向所申请板块的现任版主征求意见。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贴将被直接锁定。
(3)版主上岗后还需进行30天的见习工作,是否转正须参考30天的工作情况。
4.注意事项
(1)因违反论坛规定受到任何处罚的,自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具备申请资格(包括使用不同的ID);
(2)凡未达到版主申请标准的论坛注册会员原则上不受理申请
(3)新版主申请通过后,有一个月的时间作为实习期。实习期内,如果表现良好将转正参与版面管理,如果差强人意,则恢复为普通会员,继续努力。
5.投诉
版主就论坛管理(含BUG举报及技术改造方面)提出意见建议可在管理QQ群、版主交流区提出,论坛各个版面的版主都是Anywlan管理层成员,对于整个论坛的发展都有发言的权力,包括对其他版面的建议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。若因在履行职责或进行其他论坛活动中,与论坛管理层、超级版主、版主或一般论坛用户发生纠纷或产生质疑时,须遵守以下规定:
(1)版主在论坛活动过程中,与其他版主发生意见分歧、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,本着“内部纠纷内部处理”的原则,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,可通过论坛PM等途径向论坛管理员,超级版主汇报,或在版主交流区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,不得利用版主身份或马甲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,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论坛管理队伍的团结。
(2)版主在进行版务处理时,与一般论坛用户发生纠纷,应本着“沟通为上”原则,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版主处理好投诉。
(3)版主在进行论坛活动中,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,应及时向论坛管理层或超级版主通报及求援处理,必要时直接拔打管理员手机。
(4)论坛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,版主应冷静对待,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,可以论坛PM或邮件方式向超级版主通告,也可在『版主交流区』提出个人建议,不得哗众取宠,利用版主ID或马甲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,而导致事态扩大。
6.退出
(1)版主退出可PM管理员、或邮件/QQ管理员。
(2)Anywlan尊重任何一位版主的权利,版主是一种义务和责任,版主可以不需要解释任何退出原因。管理员收到通知后应无条件答应版主要求,并即时取消该版主的管理队列。
(3)版主因个人原因退出管理队列,视对论坛的贡献程度授予勋章。勋章的授予不与版主退出原因关联,唯贡献论英雄。
(4)存在以下情况的,将退出版主队伍:
1)超过30天未登陆或90天未发贴者而又未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身份;
2)用户多次投诉,而又不服从超版/管理员协调的;
3)在版主投票评选中,得票率为零的或有两次得票率为末位的;
4)严重违反《中国无线门户用户基本守则》的。
(5)任职时间超过18个月的版主在卸任后保留永久VIP用户权限,但若发现卸任版主有严重危害网站发展、安全行为的,按《中国无线门户用户基本守则》取消VIP权限。自动放弃版主身份的,不保留VIP用户权限。
中国无线门户
2009-3-31(第三次更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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